北海市民宿协会会员的加入与会费收取标准
(一)会员加入:本会采取入会自由,退会自由的原则,凡与民宿产业有关的单位及经营民宿产业的个人均可入会。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,其中单位会员由四级组成:会长单位、副会长(副理事长)单位、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;个人会员分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(副理事长)、秘书长、理事、会员六个级。
(二)会费: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及规范管理,根据《北海市民宿行业协会》章程规定和经本会研究决定,特将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公布如下。
会费收取标准
1、个人参会
(1)个人副会长: 1000元/年
(2)个人理事: 500元/年
(3)个人会员: 300元/年
(3)会员自愿超额缴纳的会费或赞助不在此限。
2、单位参会
(1)会长单位: 5000元/年
(2)常务副会长单位: 4000元/年
(3)副会长单位: 3000元/年
(4)常务理事单位: 2000元/年
(5)理事单位: 1000元/年
(6)会员单位: 500元/年
注:由于本会刚建会,还有不少办公用品及其他设施需要完善,欢迎广大会员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。
(三)会费缴纳时间
1、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每年一次。新会员,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;老会员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缴清。
2、协会收缴的会费统一进入对公账户,以便管理。
(四)协会会费用途
1、协会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;
2、协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;
3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4、网站建设与维护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5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